你好,关于惠州工伤报销待遇申报指南相关内容如下,望采纳。
第一步、提出工作认定申请。
第二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三步、申报工伤保险待遇。
注: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应在工伤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或者按职业病防治法规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送达或传真《惠州市工伤事故报告表》,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起30日内,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因工死亡,应在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后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因工受伤应在工伤认定作出后或劳动能力鉴定后申报工伤保险待遇。而在每月20日前申报且资料齐全的,将于次月20 日工伤保险待遇划入参保人账户。
工伤申请条件
1、已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
2、已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3、到已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
各种情况下申报所需申报材料
因工受伤及职业病患者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门诊、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诊断证明或疾病诊断证明书、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
注:除身份证外,其它文件均需提供原件。
申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合同书或证明文件
申报辅助器具费用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经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同意配置辅助器具)、医疗机构或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出具的费用收据及费用明细清单
需要转往市外医院诊断治疗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伤职工转转市外医院申请表》(需工伤医疗协议机构及市社保局同意)、门诊、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诊断证明或疾病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用收据(由医疗机构出具)
医疗终结或鉴定伤残等级后需二次治疗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须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工伤职工继续治疗申请表》、门诊、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诊断证明或疾病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用收据(由医疗机构出具)
职工因工死亡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工伤认定决定书》、《死亡医学证明书》、销户资料、《火化证明》(异地死亡)、门诊、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
注:死亡职工有供养亲属的,提供户口簿及被供养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不能关联被供养人和工亡职工关系的,提供公安部门或镇以上政府证明和法律公证材料;未成年人提供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丧失劳动能力者提供惠州市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镇以上政府出具的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