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描述的情况,作为股东和员工的双重身份,您确实可以主张相关权益。我来帮您分析下:首先关于社保问题,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即使您是股东,只要存在劳动关系,老板不交社保就是违法的。您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要求补缴。其次关于拖欠工资,这已经构成违法。您可以先收集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股东身份不影响您作为员工的基本权益。关于退出合作的问题,需要看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的具体约定。如果老板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如长期拖欠工资、挪用资金等),您可能有权要求退股。建议先查阅当初签订的股东协议,看看是否有相关退出机制。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1. 先收集所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转账记录、考勤记录等)
2. 尝试与老板协商解决,可以明确提出补缴社保、支付拖欠工资的要求
3.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同时采取劳动仲裁(针对工资和社保)和股东诉讼(针对退股)两种途径需要提醒的是,股东退出涉及公司资产清算等问题,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制定更具体的维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