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公司存在几处明显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我来帮您分析一下:首先,关于工资结算问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一次性付清工资,公司要求等到25号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您可以要求公司立即结清工资。其次,关于工作服押金的问题。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劳动者押金或财物。公司以工作服为由收取200元押金本身就是违法的,更不用说扣留这部分钱款。建议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 先与公司人事部门沟通,明确要求立即结清工资并退还工作服押金
2. 如果公司拒绝,可以到瓦房店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 同时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押金收据等相关证据
4. 如果投诉无果,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类案件在实践中劳动者胜诉率很高,您不用太担心。建议先收集好证据,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