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规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立即结清员工工资和经济补偿。
(二)按要求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若未及时支付,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争取和平解决。
(四)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维权。
(五)还能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