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约定情况:若竞业协议明确约定了赔偿金额或计算方式,双方按照约定执行。
(二)无约定情况: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后,可要求用人单位按其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且此标准不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若30%低于该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三)用人单位不支付补偿:劳动者可先催告,催告后仍不支付,劳动者可解除竞业协议。
(四)劳动者违约:劳动者违反竞业协议,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