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里约定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后,若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因用人单位原因致使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这保障了劳动者权益,避免其遵守竞业限制却无相应经济回报。
(2)若用人单位依约支付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期限可由双方约定,但最长不能超过二年。此规定既尊重双方意思自治,又防止不合理地长期限制劳动者就业。
(3)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劳动者履行义务,用人单位就应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持续支付,竞业协议在约定期限内有效;停付达三个月,劳动者可解除协议。
提醒:
劳动者遇用人单位停付经济补偿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维护自身权益;用人单位应按时支付经济补偿,避免违约风险。如有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