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父母存在法定情形损害未成年人权益,如性侵害、出卖等行为,相关个人或组织要及时收集证据,像证人证言、医院诊断证明、警方出警记录等。
(二)收集完证据后,有关个人或组织应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中详细说明父母存在的侵害行为及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
(三)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如实陈述情况,提供有力证据支持自己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