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社会保险争议情况不同处理方式有别。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保登记或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劳动者要求补缴的征缴争议,不在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内,劳动者需向社保管理部门反映,由该部门处理。这是因为社保征缴涉及行政管理职能,由专门的社保管理部门负责更合适。
(2)当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且社保经办机构不能补办,致使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此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劳动者遇到社保问题要分清争议类型,若为征缴争议及时找社保管理部门;若涉及赔偿损失争议,可走劳动仲裁和诉讼途径,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