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需确认高管存在在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或自营竞争业务等竞业行为,且该行为已给公司造成损害。
(二)公司先启动内部程序,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以书面通知要求高管将违法所得交予公司,明确告知相关事宜。
(三)若高管拒绝,公司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高管返还违法所得,同时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高管的竞业行为及违法所得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