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任何法律限定入职时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在上面注明用途。但来自银行和公安机关的信息,不断给我俩敲响了警钟:一次次未加签注的身份证复印件,很容易留下隐患而被犯罪分子所盗用,导致不必要经济损失的可能,甚至危及个人征信。因此,身份证复印件上应书写用途、姓名、日子等备注信息,以避免相应风险。书写的备注信息应包含五个要素:一是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哪个单位,如解决保险或入职手续,可写上“此复印件仅提供给某某保险公司”或“仅提供给某某单位”;二是写明用途,如“仅供解决薪水卡”;三是表明“他用无效”;四是签上自己的姓名;五是写上书写备注信息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