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只限定了 ?? 和“注”字样加圈。这种标记非注册商标不得使用。违法使用是要受到工商处罚的。标记使用时在右上或右下角,随便乱放是不规范使用,也是违法的,会招致工商处罚。至于“TM”,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都可以使用,这只是用于声明,某字样或图形被当作商标使用。使用“TM”的风险在于,使用者声明使用的字样或图形如果侵犯他人的商标,那么是可以按照《商标法》来进行判定的。举个例子,我从网上拿了一个别人的LOGO,印在我的商品上售卖。打上“TM”,别人就能告我版权侵权和商标侵权;如果没打TM,那就只能告我版权侵权。“TM”是自认商标使用,在法庭举证的时候,对方就无需对“TM”标记的字样图形负举证责任。略有风险而已。受通对于商标而言,除了在先注册日期和自认商标使用外,没有什么决定性的法律意义。因为我国法律对注册商标进行保护,对未注册商标是参照对注册商标的保护进行弱保护。有受通仍然是未注册商标。所以在使用中,仍然要按照注册商标使用的规范来使用(详见《商标法》)。题主所问的防止商标侵权,实际上是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问题。这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首先在使用上可以标注TM,自认商标使用;第二是注意保存使用证据,包括且不限于合同、发票、单据、广告、包装、商品等证据。(这些是为了面对注册过程中出现的异议及注册后的无效等程序,增大注册成功的概率而做的努力,很必要。)但是不得不说的是,即使证据充分,获得商标侵权赔偿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的。《商标法》保护的是“注册商标”,不关注“未注册商标”,例外的是“未注册驰名商标”。司法实践中的商标维权,绝大多数都是指的注册商标,而且商标纠纷期间是不影响未定性侵权产品的销售的。情形复杂就不展开了,总之一句话,注册中商标使用仅仅受通的商标基本上没能力阻止别人侵权,但可以做一些努力帮助自己稳固获得权利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