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出差补贴不能代替加班工资,二者性质不同,若单位以补贴代替加班工资,劳动者可维权。
法律解析:
出差补贴是对员工出差期间额外生活成本等进行的补偿,目的在于保障员工出差时的生活质量,和员工是否加班并无关联。而加班工资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工作时,依法应支付的额外劳动报酬。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要按照不同情形支付不低于工资相应比例的报酬。当员工在出差期间于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加班工资。由于二者性质不同,不能相互替代。如果用人单位以补贴代替加班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协商、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若您在工作中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