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后再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房子虽然是丈夫名下,但要具体看是何时购置。如果购置之时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则为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反之则为丈夫私人财产。其他财产按此原则处理。
3、子已大学,应已超过18周岁,法律上位成年人,父母已经均没有抚养义务。法庭不予处理。如果子确未成年,则可遵照其意愿,判给其父。
4、财产分割特殊,见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