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直接要求支付工资,这是最便捷的方式。
(二)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会加付赔偿金。
(三)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达成协议后对方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四)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五)对仲裁结果不服,除特殊规定外,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六)收集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为维权提供支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