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要保留好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单位出具的收入减少证明等,以此证明实际减少的收入。
(二)无固定收入且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受害人,需收集过去三年的收入凭证,如合同、发票、财务报表等。
(三)无固定收入且无法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受害人,可参考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可通过政府部门发布的统计数据来获取相关信息。同时要收集能证明自己从事该行业的证据,如工作证、劳动合同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里的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即误工费计算方式按上述原则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