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无论是交付前不能交付使用,还是交付后经核验不合格,买受人有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这是因为主体结构关乎房屋的基本安全与使用,质量不合格会使买受人的购房目的无法实现。
(2)若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同样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这种情况会对买受人的生活造成较大干扰和不便。
(3)对于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负责修复。若其拒绝或拖延修复,买受人可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费用及相关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这保障了买受人在面对小问题时的权益。
(4)发生纠纷,先协商,协商不成,买受人可收集证据,通过诉讼或依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维护权益。
提醒:
在处理商品房买卖质量纠纷时,注意及时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因不同纠纷情况对应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