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在签订竞业协议前,应准确界定员工身份,明确其是否属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或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避免与不适格主体签约。比如核实员工岗位是否涉及重要经营管理信息、核心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等。
(二)对于不确定是否符合签订条件的员工,用人单位可通过评估其工作内容、接触信息的重要性等方式来判断。
(三)若发现已与不适格人员签订了竞业协议,应及时与员工协商解除该协议,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