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孕妇遇到用人单位违法开除时,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可收集工作年限、工资数额等相关证据,与单位协商按照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获得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为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二)若孕妇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向单位明确表达意愿,要求其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