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与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协商时,要积极主动表明诉求,且务必保留好能证明协商过程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方便后续维权使用。
(二)若协商失败,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依照规定对用人单位展开监督检查,促使其支付所拖欠的工资。
(三)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要注意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提前准备好仲裁申请书、双方主体信息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四)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外,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