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过错性辞退:当劳动者严重违规或失职舞弊造成重大损害时,单位可单方面解除且无需补偿,但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例如违规记录、失职造成损失的证明等。
2.非过错性辞退: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同时支付经济补偿。要做好工作交接安排,保证劳动者权益。
3.经济性裁员: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支付经济补偿,按规定程序进行裁员。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1.正常情况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做好工作交接。
2.单位有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等情形,可即时解除并获经济补偿,保留好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