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部分驳回的商标申请复审需时一两年或者更长,因商标进入复审程序使得原本通过的那部分商品也不能确权。企业在安排生产经营方面较被动,而分割申请制度的设立,解决了申请人面对的这一难题,有了更有利自身的选择,把通过审查的那部分商品申请分割出来,提早确权,企业能据此尽早安排生产经营,无疑是企业的福音。
做分割申请的,需注意两点,第一该申请一旦做出,不得撤回。第二务必注意时间,应当自收到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按照上图背面填写说明所示,选择是,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代理机构盖章,代理人签字后将申请书交回商标局即可。值得说明是的目前没有分割规费产生。
分割申请是新商标法赋予申请人的一项权利,并不是强制要求的。至于分割与否,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而做出相应的、有益于自己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