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买期房后开发商跑路,房屋已建成符合交付条件可多方沟通推动交付;未建成已付大部分房款可解除合同并索赔;开发商破产要及时申报债权;办理预告登记有物权期待权;可诉讼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当房屋已建成且具备交付条件时,业主联合多方推动交付,是合理合法地促进合同履行。若房屋未建成,业主支付了全部或大部分房款,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返还房款、利息及赔偿损失是有法律依据的,因为开发商的跑路行为构成根本违约。开发商进入破产程序,业主申报债权能保障自身在破产清算中的权益。办理房屋预告登记后,业主的物权期待权受法律保护。通过诉讼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是利用司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遇到此类情况,由于具体法律适用可能因不同情形而有差异,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