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夫妻作为公司股东已足额出资,正常情况下无需担心对公司债务承担个人责任,只需确保公司运营合规,自身不涉及违规行为。
(二)要避免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若公司债权人利益因此受损,夫妻股东将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在经营决策中应保持诚信和合法。
(三)杜绝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况发生,若存在此类问题,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要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出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