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宅基地未建房,因公共利益征收时补偿宅基地使用权价值,有货币补偿、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等方式;遇到拆迁改造,补偿要考虑取得方式、使用年限等因素,合法取得且有证书应获合理补偿,不满补偿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当因公共利益征收未建房的宅基地时,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价值进行补偿。货币补偿参考当地类似地块价格评估确定,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需符合规划,提供安置房按一定标准置换面积。遇到拆迁改造等情况,补偿会考虑宅基地取得方式、使用年限等因素,合法取得且有相关权益证书的应获得合理补偿,补偿标准由地方制定。在协商补偿时可要求公示补偿方案,若对补偿不满,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宅基地未建房补偿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