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遇到高速上前车无故突然变道致追尾的情况,若后车无超速、跟车距离过近等过错,后车可收集行车记录仪等证据,证明自身正常行驶,要求前车承担主要责任。
(二)若后车存在超速、跟车距离过近等过错,要积极配合交警调查,如实说明情况,接受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划分的责任比例。
(三)无论责任如何,都要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若对认定书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这表明车辆应按规定车道行驶并遵守交通规则,为责任划分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