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员工享有法定辞职权,试用期提前三日、转正后提前三十日通知公司即可离职,到期无需公司批准,公司不得因此扣发工资或拒绝办理离职手续。
法律解析:
劳动者的法定辞职权受法律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时需保留证据,例如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辞职信,并在详情单注明辞职信及日期。到达规定时间后,无论用人单位是否批准,劳动者都可正常离职。若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拒绝出具离职证明或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等,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办理离职手续等。如果遇到用人单位阻碍辞职或侵犯合法权益的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针对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