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板规定9月过后不让辞职的行为不合法。劳动者依法享有辞职的权利,该权利不受用人单位单方面规定的限制。
(二)劳动者可先与老板协商,明确告知其相关法律规定,说明辞职是自己的合法权利,争取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三)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按照法定程序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非试用期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通知期满后即可离职,无需用人单位批准。
(四)若用人单位因此克扣工资或有其他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