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择诉讼离婚方式。男方被刑拘后人身自由受限,无法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女方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离婚。
(二)确定管辖法院。女方应向自己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为男方被羁押,属于特殊情况,原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
(三)准备诉讼材料。女方需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起诉状中要明确写明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以及事实理由,包括男方被刑拘的情况和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表现。
(四)配合法院审理。法院受理后,可能会到男方被羁押的场所开庭。女方要提供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比如双方长期分居的证明、男方的犯罪相关材料等。若法院认定感情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