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期间工资结算:用人单位要按照实际出勤,结清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实际工作期间的工资。
(二)区分辞退性质确定补偿:
1.合法辞退(如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胜任工作经调岗培训仍不胜任等),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三年就是三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算,含奖金津贴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2.违法辞退(单位无合法理由解除),支付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两倍,三年对应六个月工资。
(三)代通知金:合法辞退中单位未提前三十日通知的,需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四)支付时间:所有款项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