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案件适用程序。若适用普通程序,正常审限为立案起六个月,有特殊情况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则报请上级法院批准;若适用简易程序,审限是立案起三个月,一般不得延长,确需延长则转为普通程序。
(二)关注案件审理进度。积极与法院沟通,了解案件进展,以便预估判决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