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承担较多家务劳动的证据。可以准备日常家务相关的支出凭证,如购物小票、孩子教育费用单据、老人赡养支出记录等;也可以提供邻居或亲友的证人证言,或者能体现家务劳动情况的家庭监控录像等材料,证明自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担了更多家务。
(二)在离婚时及时提出请求。家务劳动补偿金需在离婚过程中主张,协议离婚时可与对方协商确定补偿数额;诉讼离婚时,应在起诉状中明确写明补偿金的请求及理由,不能在离婚后单独就该事项提起诉讼。
(三)合理确定补偿数额。主张数额时可参考婚姻关系存续的时长、家务劳动的具体投入情况、因家务放弃职业发展导致的收入损失,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确保数额合理且有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