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时,雇主先承担侵权责任,若提供劳务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雇主担责后可追偿。此时雇主应积极处理赔偿事宜,之后再根据情况向有过错的提供劳务方追偿。
(二)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身受损害,根据双方过错担责。双方应收集证据证明自身过错程度,合理划分责任。
(三)因第三人行为致提供劳务一方损害,提供劳务方可找第三人担责或要求雇主补偿,雇主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提供劳务方可视情况选择索赔对象,雇主补偿后要及时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