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对法院强制扣划,若觉得扣划有误,如未按法定程序操作、执行依据错误,可向执行法院提执行异议。要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并附上证据。法院审查后,理由成立会裁定撤销或改正,不成立则裁定驳回。若对裁定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二)若扣划依据的法律文书有错误,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纠错。再审改判后,依据新判决要求执行回转,让取得财产的人返还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