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已付购房款退还: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卖方需退还买方已支付的所有购房资金,包括首付款和后续分期款项。这是基于合同解除后恢复原状的原则,使买方回到合同订立前的财产状态。
(2)定金返还:在无特殊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若买方支付了定金,卖方应予以返还。定金作为保障合同履行的一种方式,合同解除时其使命结束。
(3)税费退还:对于买方已缴纳但未实际发生效力的契税、维修基金等税费,可按规定申请退还。这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避免买方因合同解除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4)中介费退还:若因合同解除交易未完成,中介应根据服务完成情况退还部分或全部费用。中介服务以促成交易为目的,交易未达成,费用应相应调整。
(5)利息赔偿:若因卖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买方有权要求赔偿已付购房款在占用期间的利息,以弥补资金被占用的损失。
提醒:费用退还需严格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处理,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