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十年工龄的合同,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十年则支付十个月工资,月工资是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二)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劳动者不要求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即二十个月工资。
(三)若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无需支付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