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仔细查看购房合同,若合同约定了办理房产证期限和违约责任,开发商违约时可按合同要求其承担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
(二)若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先催告开发商,在合理期限仍未办理的,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三)先尝试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尽快办理房产证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协商不成,向消费者协会、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
(五)收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催告记录等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