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单位违法解除与工作超十五年员工的劳动合同,员工可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即三十个月工资,月工资是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员工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二)若单位合法解除,如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单位无需补偿。若符合法定支付补偿情形,单位应支付十五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员工可确认单位解除是否合法,若不合法可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