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离婚分割股权时,若夫妻协商一致转让部分或全部出资额给股东配偶,在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这保障了股东配偶的权益,也遵循了公司人合性原则。
(2)当超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出资额时,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平衡了股东与股东配偶之间的利益。
(3)若超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愿以同等价格购买,视为同意转让,充分保护了股东配偶的财产权益。
(4)股东间分割股权,有协议按协议约定,无约定则按出资比例分割,同时要遵循公司章程规定,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提醒:股权分割情况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