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可先与工厂进行协商,明确表达自己因工厂跨市搬迁而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立场,看能否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
(二)若协商不成,员工要注意收集与工作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为后续可能的维权做准备。
(三)若工厂不依法给予补偿,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