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因自身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等法定情形被辞退,接受无经济补偿的结果,可总结经验教训,寻找新的工作机会。
(二)若认为用人单位是无正当理由违法辞退,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工作时长、工资数额以及单位辞退违法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记录、辞退通知等。
(三)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赔偿金。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