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法院判决离婚时房屋所有权归属依据不同情况判定,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一方名下归该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房屋可归首付方,需对另一方补偿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夫妻财产分为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是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自然归其所有。婚后用共同财产购房,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为保障公平,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来分割,可能让一方拥有房屋所有权并补偿另一方。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房屋产权虽有婚前个人部分,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贡献,所以法院判决房屋归首付方时,首付方要对另一方补偿这部分价值。如果在离婚房产分割上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