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未履行部分,双方停止履行相关义务,无需再继续执行合同约定的后续事项。
(二)已履行部分,卖方返还购房款,买方返还房屋。若房屋有使用折旧,买方需合理补偿。
(三)若一方违约致合同解除,违约方要赔偿守约方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如房价差价损失。
(四)合同有违约金约定的,违约方按约定支付。若违约金与损失差距过大,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