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供劳务一方自身受损时,若自身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接受劳务一方可少赔;若接受劳务一方有提供不安全劳动条件、指挥错误等过错,按过错比例担责。此时双方都应积极收集能证明对方过错程度的证据,如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以便在协商或诉讼中维护自身权益。
(二)提供劳务一方因第三人行为受损,既可以找第三人要求承担侵权责任,也能要求接受劳务一方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提供劳务一方要及时收集第三人侵权的证据。
(三)若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纠纷,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划分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