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单纯工资拖欠一个月的情况,不要直接要求双倍赔偿,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工资拖欠问题。
(二)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
(三)若用人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的期限内逾期不支付工资,可要求其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四)若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