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总包单位把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这些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因工伤亡时,总包单位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避免因发包不规范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
(2)若总包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支付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等。这明确了双方在有保险情况下的费用分担。
(3)若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需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对用人单位未履行缴费义务的约束。
(4)总包单位有义务及时救治工伤职工,并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以保障职工能及时获得相应的赔偿。
提醒:
总包单位应规范工程发包,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遇到工伤情况,若权益未得到保障,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