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应诉,接收法院送达的各类诉讼文书,清晰了解公司诉求和理由。
(二)审查公司主张,收集工作记录、沟通凭证等有利证据,证明自己工作中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无故意或重大过失。
(三)若公司主张的损失与自身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在答辩时明确说明。
(四)庭审时遵守法庭纪律,按法定程序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
(五)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