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公司协商时,要清晰表达诉求并保留沟通记录,这是维权的基础步骤,能为后续提供证据。
(二)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需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辞退通知等材料,这些材料能有效证明劳动关系和被辞退事实。
(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在被辞退之日起一年内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仲裁委将依法处理。
(四)对仲裁结果不服,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最终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