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遇到拖欠工资赔偿问题,要收集好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工资数额和拖欠事实的证据,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二)若遭遇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计算好自己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收集劳动合同、辞退通知等证据,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三)对于工伤赔偿,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存好医疗费用票据等,根据工伤等级、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确定赔偿金额。
(四)劳动条件等其他方面赔偿,需收集能证明实际损失的证据,依据法律规定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