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违约赔偿条款时,按约定执行。若觉得约定过高或过低,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调整,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百分之三十可能被认定过高。
(二)合同未约定时,赔偿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但不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如卖方毁约,买方能主张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房价上涨差价损失;买方毁约,卖方的相关经济损失可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