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要确认自己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长,若不足六个月,留意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是否合法。
(二)计算自己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应得工资,包括计时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得出平均工资。
(三)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可按照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单位主张赔偿金;若单位拒绝支付,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